韩女士:我在外面欠人家10万块钱,对方将我告上了法庭,法院要求我还钱,否则就要以卖房来还对方钱。可我只有一处房产,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话是否可以拍卖我的这处房产?
律师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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